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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开始,顾高镇在全镇推行信访委托代理制,11个村全部设立群众信访接待站,明确信访代理员。
顾高镇规定,各村群众的所有信访诉求事项,均可委托信访接待站的信访代理员或由代理员陪同到上级有关部门信访。信访代理员负责向来访群众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向信访人传达反馈相关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和答复意见。信访人对代理的信访事项有异议的,由信访代理员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程序陪访,直至事项终结。信访代理坚持“谁代理、谁负责”原则,中途不得随意变换代理人员。信访代理员还可以对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向上级部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俞扬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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