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日,顾高镇党委、政府制订下发《村级资金收支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的收入管理、支出标准、报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在收入管理中,《细则》规定,凡村集体承包上交收入、土地租金收入、资产租赁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转移补助收入、上级专项拨款、“一事一议”筹资款、往来资金以及社会各界帮扶款、捐资款、赞助款等款项收取,必须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和“一事一议”专用票据。村会计收取的现金必须在3日内足额解缴镇农经服务中心统管,在规定时间内不解缴的按挪用公款处理。
对于村集体支出,在“以收定支、总量控制、定项限额、包干使用”的原则基础上,一一明确了包括报刊费、电话费、村组干部工资报酬在内的14项费用支出执行标准。在报批的监管措施中,顾高镇党委、政府落实了专户核算、财务公开、定期检查、专项考核等4项措施,并明确镇纪监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监督;农经部门具体负责业务实施;审计、财政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镇驻村勤廉督导员负责对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俞扬岭)
|